吉他(Guitar)。屬於彈撥樂器,通常有六條弦,形狀與提琴相似。吉他在流行音樂、搖滾音樂、藍調、民歌、佛朗明哥中,常被視為主要樂器。而在古典音樂的領域裡,吉他常以獨奏或二重奏的型式演出;當然,在室內樂和管弦樂中,吉他亦扮演著相當程度的陪襯角色。
眾所皆知,「吉他」一詞,來自英語 Guitar 的音譯。而自古至今,即便是使用不同的語言文字的國家,對於這個樂器的稱呼,都有相似的發音---例如:西班牙語,Guitarra;法語,Guitare;德語,Gitarre;義大利語,Chitarra。而「tar」這個字根,則是出自梵語,在波斯 (今伊朗) 及北印度一帶,有「弦」的意義;後來這個語詞的流傳,又經歷了古希臘的 kithara (cithara),阿拉伯語的 gitara,以及古法語的 guiterne,最後才演變為現代英語:Guitar。而這樣的轉變,也讓人感到疑惑,因為在樂器的分類中,古希臘的 kithara (cithara) 是屬於理拉琴族,吉他則是歸類在魯特琴族。因此,關於吉他這個語詞的來源,至今仍是沒有定論的。
吉他雖然是一種古老的彈撥樂器,但關於它的起源卻是眾說紛云,目前所知道的說法有三種:第一種就是前面所描述的,源自歐洲古希臘的西塞拉琴 kithara (Cithara)。第二種,是美索不達米亞平原的長頸魯特琴演變說。第三種則認為,吉他是演變自古埃及的哥普特琉特琴 (Copric Lute),由當時的阿拉伯-摩爾人傳入歐洲,並逐漸演變成的今天的吉他。早期有關音樂的文獻,大部份都已散佚,因此在沒有確切證據的情況下,吉他的起源仍是沒有結論,但它久遠的歷史,則是顯而易見的。在埃及的許多考古資料中,曾經發現四種很像魯特琴的樂器,因此就有學者認為,這種樂器就是吉他的前身。早在紀元前一世紀左右,也有學者在今印度、巴基斯坦附近的石雕上,發現貌似吉他的魯特琴,而這種魯特琴又比埃及魯特琴還要像吉他,因此也有學者認為,吉他便是經由印、巴一帶流傳到歐洲。
演進歷程
在中世紀階段,歐洲音樂仍未發展出完整的和聲概念,因此發源於亞洲的吉他,在流傳到歐洲之後勢必要進行改良,於是吉他這個樂器,就在歐洲展開了漫長的演進之路:
文藝復興時期 (十六世紀初)
通過西班牙的制琴師和演奏者不斷的探索和改進,吉他逐漸定型為類似現在常見的古典吉他。同時,隨著吉他的發展,也產生了許多著名的吉他演奏家和教育家。另外,當時的西班牙皇室將這個「平民的小玩意」定為正式的宮廷樂器,這也使得吉他進入了發展的第一個黃金時期。
巴洛克時期
古典時期 (十八世紀中後期)
德國人將原來的五弦吉他改裝成六弦吉他,而且皆改為單弦,不再使用弦組。這樣的改變,使得吉他的發展步入第二個黃金時期。
19世紀初
吉他的外觀開始定型,並慢慢演變成我們現今所看到的樣子,更以其獨特的魅力風靡全世界,在這段期間,湧現了許多傑出的吉他演奏家和作曲家。
19世紀後期
被譽為「現代吉他之父」的弗朗西斯科·塔雷加和塞戈維亞,在總結前人經驗的基礎上,改進完善了許多演奏技巧,並創作了大量且優秀的吉他作品,使得一度流行於民間的吉他,終於真正登上古典音樂的聖堂。這是吉他發展史上的第三個黃金時期。
20世紀至今
吉他已經成為世界上最為風靡的樂器之一,其多樣的風格、出色的表現力、豐富的技巧、迷人的音色無不深深吸引著人們。
吉他分類
吉他可概略分為兩大類:其一,是史悠久,以木製共鳴箱擴音的木吉他。其二,是發明於二十世紀,以擴大機擴音的電吉他。
木吉他
Acoustic Guitar,古典吉他、民謠吉他(鋼弦吉他)的統稱。其發聲原理,係利用琴弦所產生的振動,藉由下弦枕傳遞至吉他面、側、背板以產生共鳴,而後經由響孔發出聲響。古典吉他造型優美、典雅,指板扁平且略寬,音箱較厚;裝有三根尼龍琴弦和三根金屬纏弦(尼龍弦外纏一層細金屬絲),琴弦橫拉於共鳴箱上;整個指板一共會有十九個音品(琴格),指板與音箱銜接處為十二音品(琴格);音孔呈圓形,下方無擋板;面板和底板都成水平面。而民謠吉他則比古典吉他略長,音箱也較大,稜角呈方形;指板稍窄,表面呈弧形;音孔比較大,下側有擋板;指板與音箱連接處是十四音品(琴格)。
電吉他
Electric Guitar,以線圈拾音器將金屬弦的震動轉變成為電子訊號,傳送至輸出端播放,通常依據實際的演奏需求,選擇使用不同種類的效果器、擴大機等配備來製造豐富的音色。 在電吉他被發明出來之前,傳統的木吉他由於音量不夠響亮,在一個樂團裡通常居伴奏的角色,但在電吉他被發明出來之後,藉由擴大機加強了音量表現上的問題,吉他的演奏也因此漸漸的被提升到了不同的層次。
